我們在不同的媒體(包括本地及海外的電影、電視劇集、新聞報章等等)不 時會接觸到律師這個行業,所以可能對律師這個職業會產生一種富戲劇性、華麗及機智 的印象。不過事實上,律師的工作不是每天都峰迴路轉的;而除了律師,在法律界工作的還有檢察官、法官等,而法律界的人士也往往都是備受社會大眾尊敬的。
這是因為法治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也是實現人民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的保障。所以想要在法律界從事各項工作的人,從讀書到工作階段,都需要培養自己有能批判性思考、分析時事及精准使用語文的能力,而選擇這個專業就讀的同學需要不斷利用不同的機會去磨練及提升自己。
雖然各國,甚或是同一個國家不同州屬的法律都不相同,法律系畢業的學生也不是人人都有機會成為律師、法官或檢察官;但修讀法律專業所受的訓練及累積的知識能夠讓學生未來所選擇的職業範圍更加廣泛,許多修讀法律專業的學生畢業後也可以至政府機關就職、或從事政治、外交等工作,是一個能多元發展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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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LTS 英文要求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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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LTS 英文要求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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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LTS 英文要求6.5(5.5)
而在某些國家及地區,律師又可分為大律師(訟務律師)Barrister 與事務律師Solicitor 兩種。 一般而言,大律師具有在各法庭的發言權,可以為當事人在法庭上進行訴訟;而事務律師主要是處理法律文件,進行擬定合約等工作。不過跟著各國的法律制度改革,目前有些國家或地區的事務律師也可以代表當事人出庭。


各地的法律體系與制度都不相同,報考律師的資格也不一樣。但一般來說,只要有等同該國(地區)的同等學歷,就讀的院校與課程受到當地主管機關認證,在海外就讀法律專業的學生也有機會可回國參加律師考試。 而學生在海外就讀法律專業,回國後在國際法、國際商法、智慧財產權等領域也同樣適用,加上語言能力的優勢,在職場上也會更具有競爭力。